实施了无证勘查、越界勘查、无证采矿、越界采矿四种行为,获得违法所得或违法采出矿产品的,应当受到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。
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,由违法行为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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